物流业酝酿减税降费“大红包” 企业发展再添动力
导读:国家发改委日前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指出,加大降税清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17年年内出台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工作实施方案。
《意见》表示,完善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结合增值税立法,统筹研究统一物流各环节增值税税率。加大工作力度, 2017年年内完善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做好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相关工作。2017年年内出台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工作实施方案,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服务平台,完成部、省两级高速公路清分系统改造,推进税务系统与公路收费系统对接,依托平台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据了解,“营改增”解决了困扰物流企业多年的重复纳税问题,但物流业进项抵扣不足、各环节税率不统一、集团型物流企业不能汇总缴纳增值税、个体运输业户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问题依然突出。
例如,在全面实行税收“营改增”以后,运输与仓储等物流服务环节的税率没有统一。货物运输服务”由3%的营业税调整为11%的增值税;“物流辅助服务”由5%的营业税调整为6%的增值税。
“物流业通常包括仓储、运输、装卸及相关辅助配套服务。由于很多物流企业的运输、仓储都是一体化运作,在一单合同上很难分清运输与仓储的比例,税率不统一的情况下,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物流企业税负增加。”一位业内人士建议,应该将“货物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合并执行6%的统一税率,这样既统一了物流业务中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等各环节的税率,也支持了物流业一体化运作,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意见》表示,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全面严格落实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政策。完善港口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拖轮计费方式,修订发布《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清理规范铁路运输企业收取的杂费、专用线代运营代维护费用、企业自备车检修费用等,以及地方政府附加收费、专用线产权或经营单位收费、与铁路运输密切相关的短驳等两端收费。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认为,物流业由于经营服务收费名目较多,抬高了整个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清理各种乱收费可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增强企业投资意愿。
文章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 包兴安